电子机票的购买条件

2011年7月4日生效的电子服务条款附件1 "电子机票的购买条件

I. 一般规定

1.本条款的附件1规定了通过网站购买电子机票的条件。

2.用户借助网站购买电子机票,按照下述规定正确操作(复选框中相应选择)表示接受购票条件,以及用户选择运价条件并了解波航乘客、行李运输总规则,详见网址:Conditions of carriage,这些事项均构成用户与波航所签运输合同的整体不可分部分。

II. 电子机票购买服务

1.电子机票的销售以及出具由服务商提供。

2. 通过网站使用Amadeus机票预订系统办理机票预订和成交事宜。

III. 定义

1. „电子航空机票"——(亦称为etix ®,"电子机票")指的储存于预订系统,并由预订系统所生成的,在特定旅程中授权旅行之客票。电子机票及其订购号码(预订号码),将由承运人通过预定人在预订电子机票过程中所指定的邮箱地址,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用户。

IV. 使用者的责任

1.用户有义务依据本条件,依据波航乘客、行李运输总规则和其他法律规定,履行电子机票的购买和使用责任,波航运输总规则刊登在网站:Conditions of carriage

2.禁止用户使用虚假姓名或其他人姓名购买电子机票,禁止使用虚假或其他人信用卡支付所购电子机票,禁止未经信用卡主人许可,使用其信用卡支付,或未经主人同意将其账户做转移支付或从事任何与法律相抵触的行为。

3. 如果客户是自然人购买电子机票,只能是具有完全法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V.预订与机票购买

1.完成购买电子机票的前提是按照网站上电子机票控制版面所指示的程序正确执行预订操作,完整填写乘客资料以及接受本条件,同时用户还要借助网页中显示的支付方式在服务商指定的期限内支付电子机票款项。

2. 如果支付卡的货币币种不是电子机票显示价格的货币币种,将依据付款银行的规定操作,可能会出现因银行之间转换和汇率的差异造成收取的金额与电子机票价格不同的情况。

3.购买电子机票与向波航支付机票价款紧密结合。

4. 用户完成机票预订的时刻即是对系统从信用卡中扣除票款的认可。

5.提供错误的信用卡信息会导致交易被拒绝,系统会将用户重新送回到购买电子机票的控制版面上。完成转账支付是一自动程序,即在预订电子机票时将用户与拥有银行账户的银行进行网上链接而自动完成支付。

6.购买电子机票发出的订单是自动确认的,由此生成的电子邮件,将发送到由用户指定的电子邮箱。

7. 购买电子机票远程合同签署的时刻,是服务提供商收到电子机票款项的时刻。服务提供商收到用户款项后,自动生成的电子邮件将发送到由用户指定的电子邮箱。

VI.电子机票办理退票

1.用户有权在下列条件下对所购电子机票要求退款:

a)电子机票的运价原则允许退票

b)电子机票退款要求在起飞一天之前提出。

2. 退还电子机票,若电子机票所适用的运价原则允许,可致电呼叫中心或通过波航代理商在适用 运价指定的期限内办理退票。

3.退票事宜需要致电呼叫中心或购买电子票的波航代理商,呼叫中心的电话号码名单请在www.lot.com网站上查询。

4. 根据采取的付款方式,波兰航空公司在收到包含有退回的电子机票的信函邮件的28天之内,将电子机票的退款金额直接退到用户的银行账户或用户的信用卡账户。